北京精良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及债权申报格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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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6-05-08 公 开 人:北京精良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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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7日作出(2026)京01破申2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精良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确定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为北京精良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现通知你(或你单位)在 2026年5月29日前向北京精良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1座写字楼25层,颜飞飞:15776685519/010-85143 482,yanfeifei@east-concord.com;刘鹏飞:13070134029/010-85143540,liupengfei@east-concord.com)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10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或者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为便于债权人参加会议,降低参会成本,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6月10日14:30时通过网络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方式有序召开,请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与北京精良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沟通参加非现场会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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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良商贸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pdf 下载
03【精良商贸】授权委托书(模板)-适用于自然人.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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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精良商贸】债权申报须知-必读.pdf 下载
04【精良商贸】债权申报承诺函(模板).docx 下载
03【精良商贸】授权委托书(模板)-适用于法人.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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