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盛达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9 公 开 人:靖江市盛达缝制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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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盛达缝制机械有限公司重整案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靖江法院)于2025年1月20日作出(2024)苏1282破申1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靖江市盛达缝制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公司)的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市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靖江市盛达缝制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有效推进盛达公司重整进程,通过市场化机制充分发现和识别盛达公司的价值,盘活盛达公司的资产,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靖江市盛达缝制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8277323444XX

法定代表人

曹美芳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05年04月30日

注册资本

900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

靖江市行政审批局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

靖江市华翔路1号

经营范围

缝纫机及零配件、机械零部件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情况

盛达公司名下资产为工业用不动产、相关附着物、办公用品及机械设备,资产汇总情况如下表:

资产类型

单位

数量

建筑物

17002.5

土地

17675

附着物

26

办公用品

20

机械设备

84

1.房屋建筑物

盛达公司名下房屋建筑物类不动产情况如下表:

不动产坐落

靖江市兴业路东侧、沈家圩路南侧(原城南火炬)

土地使用权面积

17675m²

地类用途

工业用地

使用期限

2057年03月29日

幢号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m²)

规划用途

备注

1

混合结构

1-4/4

2133.46

非住宅

 

有证

2

钢混结构

1-2/2

4381.78

非住宅

有证

3

钢混结构

1-6/6

8581.3

非住宅

正在办理

4

钢结构

1/1

821.98

非住宅

无证

5

混合结构

1/1

43.5

非住宅

无证

6

混合结构

1-2/2

925.49

非住宅

无证

7

混合结构

1/1

69.34

非住宅

无证

8

混合结构

1/1

45.65

非住宅

无证

2.土地使用权

盛达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坐落:靖江市兴业路东侧、沈家圩路南侧(原城南火炬村);用途:工业用地;土地规模:17675m², 其中宗地1面积16851m²,宗地2面积824m²,2块宗地合并使用;开发程度:宗地内外已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燃气“六通”和场地平整“一平”的开发水平;土地使用期限:至2057年03月29日止。

3.其它资产

盛达公司名下另有其他构筑物及辅助设施、办公用品及机械设备,分别分布存放于厂区内各区域(具体以现场勘察为准)。

(四)资产地理区域优势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拥有优质深水岸线,是苏中重要的港口城市;江阴长江大桥贯通南北,连接苏南、苏北,京沪、同三等高速及新长铁路交织,形成立体交通网;融入上海1.5小时经济圈,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是沿江开发战略的重要节点。靖江凭借“跨江联动”的区位与完善的交通,成为长三角北翼的枢纽城市。

靖江市盛达缝制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靖江市华翔路1号,拥有靖江市兴业路东侧、沈家圩路南侧的土地、房产。该地理位置公路网络发达,紧邻京沪高速(G2)、盐靖高速(S29)及江平路(S356),可快速通达长三角主要城市;城市主干道环绕:周边新洲路、工农路等城市干道纵横,与靖江主城区无缝衔;接近江阴长江大桥:距长江岸线约10公里,便捷连接苏南经济圈,物流运输优势突出;同时,处于城南开发区核心:周边集聚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等产业,企业协作便利。

盛达公司的土地和房产所在地凭借优越的区位、完善的产业生态和城市发展红利,是靖江城南产城融合的战略要地,适合企业投资与长期发展。

二、招募目的及原则

本次招募旨在引入有实力的重整投资人参与债务人的重整工作,向债务人提供资金及资源支持、助力债务人整合现有资产和资源,盘活及释放资产价值,实现债务人业务重组、产业重构。通过重整,最终打造治理架构完善、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实现债权人、职工、重整投资人、债务人等各方共赢。

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将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

三、招募须知

1.管理人通过各平台采取公开方式发布本招募公告,同时接受各方监督。

2.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条件、规则、流程等履行各项手续。

3.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4.本公告所述之公司概况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未必能完整描述债务人实际状况和瑕疵情况且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的完全知晓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5.意向投资人可在提交相关材料并经管理人通知后,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顾问、专业投资顾问等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也并非要约邀请或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6.管理人有权根据本重整案件的进展情况、实际需求临时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意向投资人的招募和遴选,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7.意向投资人自行负担参与本次招募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

1.重整投资人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经营异常行为,不存在被限制高消费或被强制执行情况。

3.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本次重整投资,且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本次招募可由两个或多个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联合投资人中至少有一名联合体成员符合全部资格条件。

5.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意向投资人资格。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8日17时止,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并予以公告。

2.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5年8月8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为:

报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2号苏宁慧谷E07-1栋16层;

电子邮箱:jzjpcteam@163.com

联系人:罗律师;

联系电话:13776683797。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详见附件1)

2)报名承诺函(详见附件2)

3)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代理人为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律师需提供所函及律师证复印件);联合报名的,各主体均需提供。

4)意向投资人最近三个月内的征信报告。

5)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主要财务指标等信息);若意向投资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背景情况介绍;若意向投资人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提供基金管理人的背景情况介绍。若意向投资人拟在实施投资过程中新设SPV作为持股平台的,简要说明拟新设SPV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设立方式等。

6)如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资,应提供联合体成员间就组建联合体签署的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的复印件(由全体联合体成员加盖公章),介绍联合体各成员的前述基本情况以及联合体各成员的角色分工及职责、权利义务安排等,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意向投资人,由牵头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缴纳投资保证金、投资款等。管理人的相关通知等发送至牵头意向投资人,即视为已通知联合体投资人。

7)意向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若意向投资人存续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存续期间全部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或其他与本次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例如银行存款证明等。

8)保密承诺函及送达地址确认书(详见附件4与附件5)。

9)投资保证金支付凭证。

10)重整投资方案。

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应装订成册,提交一式四份,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则每一联合体成员均需加盖公章,牵头意向投资人加盖骑缝章,并由牵头意向投资人负责提交上述报名材料。

(二)报名资格审查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内补正,未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期间不因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

(三)投资保证金

1.报名期限届满前,意向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缴纳100万元投资的履约保证金。

2.保证金汇入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靖江市盛达缝制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市人民南路支行

账户:932124013000501856

(四)开展尽职调查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1.意向投资人联系管理人对盛达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时应签署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4),管理人将在合理范围内配合或协调债务人配合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工作,相关尽职调查费用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对尽调结果独立负责。

2.在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管理人亦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反向尽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质、财务数据、履约能力等,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予配合,如经调查意向投资人条件与报名材料存在差异,管理人将在遴选评审阶段予以提示。

3.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5年8月8日17时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向管理人正式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其中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应当用印且密封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重整资金来源、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调整、债权清偿及后续经营方案等。

4.意向投资人应作出相关安全生产及环保承诺,所提交的投资方案中应包含环境保护的绿色经营方案。

5.本次招募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在靖江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开展遴选工作,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具体遴选方式、方法,管理人将另行通知。如有必要延长本次招募期限的,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五)重整投资人遴选

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身尽调结果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将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视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确定遴选机制,安排一轮或多轮的投资方案提交以及评选工作,同步开展与意向投资人的商业谈判或协商,根据相关遴选机制确定本次招募的中选重整投资人。

(六)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由管理人、盛达公司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未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

(七)投资保证金的处理

1.对于意向投资人尽调后确定不参与后续重整投资的,若意向投资人严格遵守招募期间产生的各项义务,管理人将在收到意向投资人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2. 经遴选但最终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若意向投资人严格遵守招募期间产生的各项义务,管理人将在相应结果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

3.如意向投资人已中选为正式的重整投资人,其自行放弃或退出本次招募的,所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调整、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相关事项,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2.管理人招募的全部过程均接受人民法院、债权人的监督。

特此公告

靖江市盛达缝制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9日

 

附件:1.报名意向书

附件:2.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保密承诺函

附件:5.送达地址确认书

 


附件

附件4:保密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5:送达地址确认书.docx 下载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2: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1:报名意向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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