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4 公 开 人:成都拓亚之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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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根据申请人熊乙霖的申请,于2025年1月6日裁定受理成都拓亚之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摇号程序指定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成都拓亚之星影视文化传
播有限公司的管理人,负责人:赵伟慧。
    成都拓亚之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8月29日前向成都拓亚之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申报债权(联系人:陶律师;联系
电话:13194976213)。债权人申报债权,应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

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成都拓亚之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成都拓亚之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9月12日10时00分在本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潮音路6号)第一审判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附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债权人小程序申报指引.docx 下载
债权申报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拓亚之星).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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