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经发物资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的公告

贵阳经发物资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03 公 开 人: 贵阳经发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590次
  • 打印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向伟申请,于202459日作出(2024)黔0103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阳经发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516日指定贵州汇能辉律师事务所贵阳经发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贵阳经发物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7月8日前,向贵阳经发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中央商务区2号楼2单元25层,联系人:王律师,电话:18286000938)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贵阳经发物资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贵阳经发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716上午930分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8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委托代理人与债权人系夫妻或其他直系亲属关系的,应提供身份关系的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为债权人员工的,应提供工作证明。

特此公告


附件

债权申报通知书.pdf 下载
2-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4-债权申报文件清单.docx 下载
6.诚信申报债权承诺书.docx 下载
管理人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3-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
5-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