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家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第一批)

中信国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家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第一批)

公开时间:2026-04-16 公 开 人:中信国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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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5-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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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家公司

投资人预招募公告第二轮)

2025)国安建工破管字第522号   

成都市武侯法院以下简称武侯法院)2025312日作出(2025)川010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钟伟对中信国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425日指定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中信国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1114日,武侯法院作出(2025)川0107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掘和识别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的重整价值以及重整可行性,为后续转换程序做好准备武侯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投资人。

、预招募须知

1.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本预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意向投资人应仔细认真阅读本公告,须特别注意意向投资人要求条件、保证金的交纳保证金没收条件意向投资人在预招募过程中向管理人提交部分或全部的材料,均视为充分知悉并同意本预招募公告的内容和程序,并自愿接受本预招募公告内容、程序及所签订协议条款的约束。

3.本公告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本公告所列明的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的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由于债务人在继续经营过程中,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发生变化。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承担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资产负债、经营情况等现状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保证责任。

4.本预招募公告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的资产状态明细、生产经营等相关情况,应自行对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独立作出价值判断,独立承担有关投资风险。

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期届满日(节假日除外)管理人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3:30-17:30联系人1律师,联系电话:18181996975;联系人2:张律师,联系电话:18328530490

7.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预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时间要求及标准等)进行调整,包括继续、中止终止或再次招募。

8.本预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

债务人企业概

(一)基本情况

国安建工集团(曾用名:四川省晟茂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418日,注册资本16亿元,注册地成都市武侯区草金路9号,股权结构为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81600万元,持股比例51%刘勇刚认缴出资78400万元,持股比例49%公司下设华北、上海、华中、重庆等10家分公司,经营覆盖全国多区域。

国安建工集团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以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项建筑业企业资质,覆盖房建、市政、公路、机电、古建、环保等多个专业领域。

国安建工集团先后承建北京、上海、深圳、重庆、陕西、甘肃、广西、江苏、河南等多个省市的优质重点工程。工程类奖项方面,不仅摘得鲁班奖”“詹天佑奖”“钢结构金奖等国家级重磅奖项,斩获建设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等国家级荣誉,还荣膺天府杯”“三峡杯”“芙蓉杯等省市级优质工程奖项;企业综合资信方面,获评中国建筑业最具成长性百强企业”“全国建筑业 AAA级信用企业”“全国建设系统质量、安全、信誉AAA级保障单位”“四川省企业100”“四川省建筑业骨干企业及全国政府放心 用户满意 优质施工企业等多项殊荣。

(二)资产与负债情况

1.资产情况

根据初步审计结果,国安建工集团截至2025131日的资产总额为19.09亿元;恒基盛弘公司等九家公司截至20251114日的资产为5.62亿元。

2.负债情况

截至目前,共有1045户债权人申报1472笔债权,申报总额39.54亿元。

以上资产、负债等数据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三)投资亮点

1.稀缺资质组合,构筑行业准入壁垒

核心主体国安建工集团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顶级资质组合,配套市政公用、钢结构、建筑装修装饰等十余项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下属子公司持有多项总承包二级及专业承包资质,覆盖建筑全产业链关键领域。核心资质有效期至2028-2030年,重整后可直接使用,省去资质申报的时间与资金成本,快速获取大型、复杂工程项目承接资格。

2.品牌资信卓越,赋能市场拓展与融资

企业屡获鲁班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工程奖项,获评全国建筑业AAA级信用企业、四川省企业100强等多项殊荣。AAA级信用资质可助力招投标加分、银行融资利率下浮,品牌公信力为重整后业务恢复提供强力支撑。

3.全国业务积淀,具备快速复产基础

业务版图辐射全国多省市,承建大量优质重点工程,积累成熟的项目管理体系、技术团队及供应链资源。困境系阶段性因素导致,核心施工与运营能力未受根本影响,债务出清后可快速对接新项目,实现轻装上阵。

4.子公司协同互补,拓宽盈利空间

下属恒基盛弘公司、信安建工等子公司,布局区域市场,资质与母公司形成高端+中端、全国+区域的互补格局,可承接不同规模、不同类型项目,实现产业链协同,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投资人条件

1.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偿还债务。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等有相关规定的,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3.投资人财务状态良好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且应具备与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资产规模和资产现状相适应的管理和运营能力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不具备投资人资格。

4.具有自行解除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失信黑名单、自行办理资质延续、解除异常等有关手续的能力。

、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预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51517:00止。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再次进行招募。

2.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送达管理人处。报名材料接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机投桥街道永康路195号,联系人:律师,联系电话:18328530490

纸质报名材料最迟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送达管理人处,逾期未送达的,视为未报名。

3.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预招募公告,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文件,保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报名书(见附件1

2)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2及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对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供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管理人有权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3)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简介、基本工商登记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对外投资等。

4)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已就参与本次预招募及进行投资事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的证明材料(如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机构内部审批决议文件)。

5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若意向投资人存续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存续期间全部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并提供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如为个人的,应提供银行账户余额或其他有效资金实力的证明。

6)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7意向投资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参与破产清算、重整、和解、重组等案件中成功案例资料(如有),包括但不限于资格确认文件、投资协议、重整计划等。

8保密承诺函(见附件4)。

9)承诺函(见附件5)。

10)已交纳报名保证金的支付凭证。意向投资人应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转账时请备注“报名保证金”。报名保证金的收款账户如下

  名:中信国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号:117239597841

 号:104651064111

11)如为联合意向投资人,需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并对各自的角色分工与权利义务提交书面说明及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

对于上述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加盖章(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逐页签字并按手印。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由所有联合主体按上述要求签署后提交上述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未按本预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需注意,仅提交纸质报名资料,未足额交纳报名保证金或仅交纳报名保证金未在报名截止时间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的,均视为放弃本次预招募参选资格,自动退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须在3日内提交补正材料。未按要求补正或提供补充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完成报名。

)尽职调查

经管理人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向管理人提交尽职调查申请书,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截止时间为202651517时。管理人将配合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管理人将根据需要为意向投资人提供参与本次招募相关的文件资料,意向投资人应当遵守保密承诺函,严格保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取的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相关信息和商业秘密。

意向投资人需合理安排时间,早报名早尽调,尽职调查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预招募报名截止时间,即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651517之前完成尽职调查希望意向投资人尽早完成报名手续,以免影响后续尽职调查流程。

)提交投资方案及交纳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52217:00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符合法律法规且切实可行的《投资方案》,并同时交纳投资保证金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转账时请备注“投资保证金”。已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自动不计息等额转为投资保证金。投资保证金收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中信国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号:117239597841

 号:104651064111

投资保证金管理人指定账户到账为准,请意向投资人注意到账时间(意向投资人应在提交《投资方案》时管理人提交投资保证金支付凭证)。

《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牵头方及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 重整模式。本案重整可采用“反向出售式重整模式”对于意向投资人需要的资产,如企业的资质、商标、专利等行政许可类资产以及意向投资人需要的其他优质资产,作为重整保留资产意向重整投资人通过取得国安建工集团股权控制重整保留资产;对于意向投资人不需要的资产从国安建工集团主体进行剥离,注入资产处置平台公司,并引入信托进行管理、处置。上述重整模式系管理人初步拟定的重整方式。本案并不限定上述重整式,投资人可自行决定采用的重整式。

3. 重整投资金额(包括明确的投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及资金来源)。需要注意的是,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金额仅指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如有)以及向各类债权人清偿债务的资金,不包含重整过程中经营所需投入的资金、涉及各种证照办理、变更、资产权属变更过程中所产生的应由债务人或投资人负担的税费等。

4.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及具体的调整内容)。

5. 经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整体经营方案、资产管理及处置等)

6. 债权调整及受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权的偿债方式及比例、清偿周期等)

7. 履约承诺、履约保障等

8. 其他与重整投资相关的安排

9. 对本项目重整投资优势。

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投资方案》应加盖公章(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捺印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投资方案》应逐页签字并按手印。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由所有联合主体按上述要求签署。

《投资方案》纸质版应一式一份正本、六份副本)、密封提交。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封面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封面应签字并按手印。

意向投资人应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PDF版电子文档(U盘),与纸质版《投资方案》一起密封放于文件袋中。

管理人接收投资方案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机投桥街道永康路195号,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8328530490

逾期未提交《投资方案》或者未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参与本次预招募。

遴选

提交《投资方案》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在武侯法院、债权人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组建遴选小组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遴选时将综合考虑投资金额、付款期限、经营方案投资方案的可行性、意向投资人的履约能力方面的因素。如仅有1家意向投资人参加遴选的,遴选小组可根据提交的报名材料、投资方案等资料决定该意向投资人是否为中选意向投资人。

六)签署投资协议

管理人将与中选意向投资人就投资方案的细节进行沟通磋商,签订投资协议。中选意向投资人交纳的投资保证金将自动不计息地等额转为投资协议的履约保证金。

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未能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投资协议的,管理人将取消其中选意向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意向投资人。如因此给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及管理人造成损失的,意向投资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确定中选意向投资人后的流程

1.签署投资协议后,管理人将协调适格主体向武侯法院申请本案转为重整程序。

2.武侯法院裁定本案转为重整程序后,若管理人根据武侯法院债权人委员会的要求,在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重整程序中再行公开面向社会招募投资人的,本次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当然成为投资人的候选人且拥有重新报价的权利(但不得低于预招募时的报价),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程序的保证金;除非在再行公开招募投资人的程序中,出现新的意向投资人给出的重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付款方式)优于本次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的,否则在同等条件下,预招募阶段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即为本案由破产清算转为重整程序后的投资人

五、保证金的处理

1.若在本预招募公告要求的《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内,意向投资人未提交《投资方案》,则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将在《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经报名意向投资人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按照原路无息退还。

2.对于已提交《投资方案》,但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结果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

3.武侯法院裁定本案转为重整程序的,对于本次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等额的重整程序保证金或后续的重整投资款。

4.如本案转为重整程序后,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再行公开向社会招募投资人的,且非因中选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其未被最终确定为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最终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返还。

5.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基于自身原因未能转为重整程序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武侯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重整申请裁定或相关文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无息返还中选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保证金。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有权没收意向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包括报名保证金、投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请意向投资人谨慎决定:

1意向投资人作出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2意向投资人不符合本预招募公告记载的意向投资人条件的;

3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的;

4)经评审,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在武侯法院裁定本案转为重整前退出本案后续程序或者在武侯法院裁定本案转为重整后退出重整的(包括但不限于不配合签署重整意向投资协议,签署重整意向投资协议后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预招募,不参与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重整程序中再行招募投资人等的)

5意向投资人不履行重整意向投资协议的相关义务的;

6意向投资人原因(如丧失履约能力、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丧失相关资质许可等)导致重整意向投资协议难以继续履行难以继续执行的;

7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或影响程序正常推进的情形。

管理人没收保证金后,如有其他损失的,仍有权继续向被没收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追索。

六、特别提示

1.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尚处于破产清算程序,待意向投资人经本次确认且与管理人签订相关重整投资协议和交纳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协调适格主体武侯法院提出申请将本案转成重整程序。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后续将进入重整程序的承诺。

2.本次预招募程序,预招募阶段确定的中选意向投资人并非当然取得本案转为重整程序后的投资人资格。本案转为重整程序后,若重整程序中再行公开面向社会招募投资人的,本次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当然成为投资人的候选人且拥有重新报价的权利(但不得低于预招募时的报价),已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程序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在预招募阶段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等,在本案由清算程序进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3.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在破产过程中资质可能面临异常、异常无法解除、过期、失效等风险本次预招募确定中选意向投资人之日起中选意向投资人需负责国安建工集团资质的维护、续期等(即相应的维护、续期等费用由中选意向投资人承担),管理人不对资质的存续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质异常无法解除、被吊销、无法办理转移登记等)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在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破产程序中,投资人需配合管理人办理相关建设项目的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具发票、收支工程款、办理结算、参与诉讼等);同时配合管理人完成国安建工集团等十家公司名下涉及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对外债权、长期股权投资、不动产、车辆、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等)的剥离,直至剥离手续全部办理完毕,期间投资人需无条件配合,相关剥离完成时间管理人不做承诺。因剥离完毕可能涉及重组收益产生等税、费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欢迎社会各界联系洽谈。

 

 

中信国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十六    

 

 

附件:

1.投资报名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保密承诺函

5.承诺函

 


附件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附件1.投资报名书.docx 下载
附件4.保密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5.承诺函.docx 下载
(2025)国安建工管破字第522号-第二轮投资人预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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