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4-08-20 公 开 人:北京航天兴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823次
  • 打印

北京航天兴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于2024718日作出(2024)京01破申8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申请北京航天兴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兴科)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82日作出(2024)京0138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航天兴科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的各项工作

根据北京一中院(2024)京01383号公告,现将航天兴科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期限债权人应2024108(含当日)17:30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交债权申报材料。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申报方式债权人应按照《债权申报指引》中的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并按照本通知内的通讯地址寄送给管理人或者采取邮件方式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邮寄申报材料的,指定由EMS寄送,请在邮寄单上注明债权申报字样,并注意保留邮件寄送底单。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债权申报文件的,邮件名称为债权人名称/姓名+航天兴科债权申报文件

3.管理人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B16-21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邮编100020)。

4.债权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治萍、张思僮,联系电话:1380110045117710529856,电子邮箱:zhiping.hu@dentons.cnsitong.zhang@dentons.cn

债权人需按照上述所列联系方式以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会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北京一中院定于20241017日下午1430分通网络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方式有序召开,请债权人于会议召开三日前按《债权申报指引》中的要求提交参加会议人员的材料。

特此通知。



 

 

北京航天兴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


附件

债权申报通知.pdf 下载
2.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
4.诚信申报债权保证书.docx 下载
6.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1.债权申报指引.docx 下载
3.债权人主体资格信息表.docx 下载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doc 下载
受理清算裁定书.pdf 下载
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