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欣康绿食品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造价机构的公告

四川欣康绿食品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造价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9 浏览次数:20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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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欣康绿食品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造价机构的公告

2026年9月20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2026)川0182破申3号】,决定对四川欣康绿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康绿公司”或“债务人”)进行预重整;同日作出《决定书》【(2026)川0182破申3号之一】,指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担任欣康绿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负责人为王文豪。为顺利、高效推进欣康绿公司预重整程序进程,经报彭州市人民法院许可,临时管理人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各一家(以下统称“中介机构”)协助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欣康绿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2737749163F,注册地址为成都市彭州市濛阳镇物流大道中段499号2栋1层,法定代表人吴永军,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登记机关为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欣康绿公司是一家集优质生猪养殖、屠宰、分割、冷藏、配送及冷鲜肉和冻品批发与零售、肉制品精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企业。公司占地200余亩,现有厂房面积30,000平方米,建有生猪屠宰生产线4条(其中2条生产线经GMP认证),家禽屠宰资质系成都西北地区唯一一家。公司系四川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中央储备冻肉代储企业、生猪定点屠宰A级企业、“AA+”信用等级企业,并已通过ISO22000、ISO14001、OHSAS18001等管理体系认证。

主要资产情况:公司名下拥有工业用地两宗(合计116,303平方米)、房屋8套及无证建(构)筑物若干,另有货币资金、存货、机器设备及应收债权等资产。2025年7月1日,四川大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彭州市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公司名下不动产(含土地使用权及无证建(构)筑物)价值合计为11,042万元。公司现处于持续经营状态,一期产线升级、二期厂房、仓配批发零售中心等在建及拟建设施正在推进。

预重整期间,欣康绿公司在其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继续经营、保管其财产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公司财务账册、凭证等资料存放于公司住所地,可供中介机构查阅、使用;相关资料的具体完整程度以中介机构进场核查确认为准。

二、比选工作范围

本次比选的预重整基准日为2026年9月20日(即彭州市人民法院决定对债务人进行预重整之日);因程序推进需要调整基准日的,由临时管理人书面通知,调整后的基准日以书面通知为准。

本次比选按审计、评估、造价咨询三个类别分别进行,各类别工作范围如下(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相应的服务合同为准):


(一)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1. 协助临时管理人开展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对债务人的货币资金、存货、生物资产、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及应收债权等进行盘点、清查、造册;

2. 以预重整基准日为基准日,编制债务人债权债务清册;

3. 就申报的债权逐笔出具独立的审核意见,并协助临时管理人编制债权表;

4. 以预重整基准日为基准日,编制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书;

5. 以现有财务资料为基础,对债务人预重整前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以预重整基准日为基准日出具审计报告;

6.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内容,按临时管理人要求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7. 对债务人预重整期间的财务情况及临时管理人的费用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8. 负责预重整期间债务人纳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宜,并就本次预重整及后续重整所涉税务事项提供专业意见;

9. 配合评估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开展工作;

10. 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11. 临时管理人要求的其他专项审计及专业服务(具体以审计服务合同为准)。


(二)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1. 以预重整基准日为基准日,对债务人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无证建(构)筑物、在建工程、机器设备、存货、车辆、无形资产、股权及应收债权等)进行整体价值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 根据临时管理人需要,出具债务人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模拟清算状态下的清偿率测算及其他专项报告;

3. 对债务人的有财产担保财产、共益债务投入所形成资产等出具专项评估意见;

4. 配合审计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开展工作;

5. 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6. 临时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评估及专业服务(具体以评估服务合同为准)。


(三)造价咨询机构工作范围

1. 对债务人一期产线升级、二期厂房、仓配批发零售中心等在建设施及拟建设施开展专项工程造价核定,核实各项目对应的建设投入成本,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2. 对债务人既有房屋建筑物、无证建(构)筑物的建造成本进行核定或提供参考意见;

3. 为临时管理人测算续建投入、为意向投资人测算投资成本提供基础数据和专业意见;

4. 配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开展工作;

5. 临时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及专业服务(具体以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通用条件

1. 报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相应专业服务所需的从业资格和服务能力;

2. 报名机构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3. 报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断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人民法院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且未被列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的失信名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参选机构不得将本项目的主要工作转委托或者分包给其他机构。


(二)分类条件

1. 审计机构: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已入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的审计(会计)机构备选名册;

2. 评估机构:具有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资质,已入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的评估机构备选名册;

3. 造价咨询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具有不少于2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名)等专业执业人员。按《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自2021年7月1日起已取消,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报名时无需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明;已入选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可在参选文件中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选文件编写

报名机构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的参选文件(正本一份,另附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的PDF电子版一份)应当按参选类别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参选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中介机构简介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中介机构关于与债务人无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声明,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者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无失信行为的声明;

3.本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应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从事相应专业服务的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期间、工作计划和安排、服务承诺等);

4.报价函(包括如下内容:认可中介服务费用支付责任主体为债务人,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根据预重整及后续破产程序进展情况由管理人安排支付时间,报价函应载明本项目的服务费用最高上限);

5.中介机构从事破产案件(尤其是生产型企业重整案件,以及生猪屠宰、肉制品加工等与本项目相类似项目)相应专业服务工作的相关案例及业绩证明材料;

6.中介机构入选相应机构备选名册的相关证明材料(造价咨询机构不作此项要求);

7.本项目负责人、主要人员、专业人员(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名单及简历,以及专业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8.参选文件所需其他附件及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4)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传真号码的书面文件。

9.保密及廉洁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承诺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商业秘密、未公开的重整信息严格保密,不利用该等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向管理人工作人员、评审人员及相关人员输送不当利益。

五、报名方式

1.报名及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7:00前提交报名表一份(无需密封,格式见附件1)及完整的参选文件(密封提交);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

2.递送方式: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参选文件。

3.参选文件接收:联系人:【孙迪】,联系方式:【15186209714】  联系/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隆和西巷299号1栋21层-33层;电子邮箱:【scxklgl@163.com】(用于接收报名表电子版、答疑答复及补充公告)。

4. 答疑与公告修改:参选机构对公告内容有疑问的,应于【2026】年【10】月【1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本公告第五条第(三)项载明的电子邮箱)提出;临时管理人认为必要的,将于【2026】年【10】月【21】日17:00前统一书面答复,答复内容构成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临时管理人需对公告内容进行澄清、修改或者延期的,按前述方式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补充公告为准。

六、特别说明

1. 本项目的委托人为欣康绿公司临时管理人,费用支付责任主体为欣康绿公司,中介服务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根据预重整及后续破产程序进展情况,由管理人报人民法院后安排支付时间。若预重整程序未能转入重整程序,中介机构费用由人民法院确定,并以债务人预交费用为限按比例支付。

2. 各类别参选机构低于三家的,该类别本次公开比选工作自动废止,管理人将另行重新组织该类别中介机构的公开比选工作。

3. 本次比选按审计、评估、造价咨询三个类别分别评审、分别选定中介机构。参选机构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者多个类别报名,但应当就所报类别分别提交参选文件及报价函,并分别参加开标、评审。

4. 预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预重整程序终止、转换,或者人民法院、临时管理人对工作范围作出调整的,临时管理人有权相应调整、中止或者终止委托,中介机构应予配合;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经临时管理人确认后,按服务合同约定或者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


七、评标方式

(一)开标

1. 开标时间: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28】日开标,开标过程管理人将制作开标笔录并同步进行录音录像。

2.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隆和西巷299号1栋21层-33层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3. 开标程序:先对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密封完好的当众开启,逐一唱明机构名称、所报类别及报价函载明的服务费用最高上限,并记入开标笔录。

4. 开标后即进行资格审查与评审,评审工作原则上于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评审小组

1. 组成:由临时管理人组建3人评审小组。

2. 回避:评审小组成员与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参选机构认为评审小组成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应在开标前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由管理人决定。

3. 评审小组成员应独立、客观打分,不得私下与参选机构接触,不得泄露评审情况。评审全过程接受彭州市人民法院监督。

(三)资格审查(合格制,不计分)

评审小组首先对参选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进入评分环节。审查事项如下:

序号审查内容要求
1报名表已按附件1格式提交,加盖公章,参选类别明确
2主体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经营范围覆盖所报业务
3分类资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入选相应机构备选名册证明;评估: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资质+入选名册证明;造价咨询:经营范围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注册造价工程师配备
4利害关系声明已提交,内容完整
5无处罚及无失信声明已提交,内容完整
6报价函唯一报价、载明服务费用最高上限、认可费用支付安排、加盖公章
7签署与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8文件形式按类别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密封完好,正本一份
9项目负责人为本机构注册执业人员,且社保由本机构缴纳


说明:上述第1至9项为资格条件,采用合格制,不重复作为评分因素计分。

(四)评分构成与权重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由技术分(85分)与报价分(15分)构成。各类别分值权重如下:

评分项分值性质
一、机构资质与履约保障10分三类通用
二、类似项目业绩25分按类别分设
三、项目团队人员配备20分按类别分设
四、工作方案与进度安排20分三类通用
五、服务承诺与配合义务10分三类通用
六、报价15分三类通用,按公式计算
合计100分—

(五)评分标准

1. 机构资质与履约保障(10分,三类通用)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
1.1职业责任保险4分投保职业责任(执业责任)保险且在有效期内:累计赔偿限额≥1,000万元,得4分;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得3分;100万元(含)至500万元,得2分;100万元以下,得1分;未投保,得0分。以保单或保险凭证载明的赔偿限额为准。
1.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3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得3分;通过其他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IEC 17020、ISO/IEC 17025、ISO27001)且在有效期内,得2分;未取得认证,得0分。
1.3内部质量控制制度3分提供书面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明确项目“三级复核”(项目经理—部门复核—机构终审)流程及各环节责任人,得3分;有质控制度但未明确三级复核流程,得2分;仅有原则性表述,得1分;未提供,得0分。


2. 类似项目业绩(25分,按类别分设)

(1) 审计机构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
2.1近五年承办破产案件(含重整、预重整、和解、清算)审计业务数量12分≥8个,得12分;6至7个,得10分;4至5个,得8分;2至3个,得5分;1个,得2分;0个,得0分。
2.2其中生产型企业(制造业)破产案件审计数量6分≥3个,得6分;2个,得4分;1个,得2分;0个,得0分。
2.3其中生猪屠宰、肉制品加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相近行业,或资产规模1亿元以上企业的破产案件审计数量4分≥2个,得4分;1个,得2分;0个,得0分。
2.4破产程序专项审计经验(《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六条所涉撤销权、偏颇清偿、出资人责任、董监高非正常收入等专项审计)3分有相应业绩,得3分;无,得0分。


(2) 评估机构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
2.1近五年承办破产案件(含重整、预重整、和解、清算)资产评估业务数量12分≥8个,得12分;6至7个,得10分;4至5个,得8分;2至3个,得5分;1个,得2分;0个,得0分。
2.2其中生产型企业(制造业)破产案件资产评估数量6分≥3个,得6分;2个,得4分;1个,得2分;0个,得0分。
2.3其中生猪屠宰、肉制品加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相近行业,或单项资产评估值1亿元以上项目的评估数量4分≥2个,得4分;1个,得2分;0个,得0分。
2.4偿债能力分析、模拟清算清偿率测算或有财产担保财产专项评估经验3分有相应业绩,得3分;无,得0分。


(3) 造价咨询机构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
2.1近五年承办破产案件(含重整、预重整、清算)工程造价咨询或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业务数量10分≥4个,得10分;3个,得8分;2个,得6分;1个,得3分;0个,得0分。
2.2工业厂房、生产线、在建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数量8分≥10个,得8分;7至9个,得6分;4至6个,得4分;2至3个,得2分;1个,得1分;0个,得0分。
2.3单项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类项目数量4分≥3个,得4分;2个,得3分;1个,得1分;0个,得0分。
2.4在建、停建工程实际投入核定经验(含已付工程款、变更签证、材料价差、未完工程价值核定)3分有相应业绩,得3分;无,得0分。


3. 项目团队人员配备(20分,按类别分设)

(1) 审计机构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
3.1项目负责人资格与经验6分系注册会计师且执业满10年、主持破产案件审计≥3个,得6分;系注册会计师且执业满5年、主持破产案件审计≥1个,得4分;系注册会计师且执业满5年,得2分;其他,得0分。
3.2项目团队专职人员数量5分≥10人,得5分;7至9人,得4分;5至6人,得3分;3至4人,得2分;少于3人,得0分。
3.3团队中注册会计师人数4分≥5人,得4分;3至4人,得3分;2人,得2分;1人,得1分;0人,得0分。
3.4复合专业人员配置(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律师等)3分配备2名及以上,得3分;配备1名,得2分;未配备,得0分。
3.5项目负责人同类项目经历匹配度2分近五年主持资产规模1亿元以上生产型企业审计≥2个,得2分;1个,得1分;0个,得0分。


(2) 评估机构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
3.1项目负责人资格与经验6分系资产评估师且执业满10年、主持破产案件评估≥3个,得6分;系资产评估师且执业满5年、主持破产案件评估≥1个,得4分;系资产评估师且执业满5年,得2分;其他,得0分。
3.2项目团队专职人员数量5分≥10人,得5分;7至9人,得4分;5至6人,得3分;3至4人,得2分;少于3人,得0分。
3.3团队中资产评估师人数4分≥5人,得4分;3至4人,得3分;2人,得2分;1人,得1分;0人,得0分。
3.4复合专业人员配置(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税务师等)3分配备2名及以上,得3分;配备1名,得2分;未配备,得0分。
3.5项目负责人同类项目经历匹配度2分近五年主持资产评估值1亿元以上生产型企业评估≥2个,得2分;1个,得1分;0个,得0分。


(3) 造价咨询机构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
3.1项目负责人资格与经验6分系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执业满10年、主持破产或司法鉴定造价业务≥2个,得6分;系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执业满5年、主持同类业务≥1个,得4分;系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执业满5年,得2分;其他,得0分。
3.2项目团队专职人员数量5分≥8人,得5分;6至7人,得4分;4至5人,得3分;2至3人,得2分;少于2人,得0分。
3.3团队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4分≥4人,得4分;3人,得3分;2人,得2分;1人,得1分;0人,得0分。
3.4复合专业人员配置(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等)3分配备2名及以上,得3分;配备1名,得2分;未配备,得0分。
3.5项目负责人同类项目经历匹配度2分近五年主持单项造价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2个,得2分;1个,得1分;0个,得0分。

4. 工作方案与进度安排(20分,三类通用)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按档次计分,不在此区间内的打分无效)
4.1对债务人情况及本项目难点的理解与应对5分优(4至5分):准确识别生猪全产业链企业的生物资产盘点、账册完整性不确定、在建工程与无证建(构)筑物、关联往来与对外担保等本项目特有难点,并逐项提出可操作的应对措施;良(3至3.9分):识别主要难点并提出应对措施,个别事项针对性不足;中(2至2.9分):仅作一般性描述,未结合本项目特点;差(0至1.9分):未作分析或明显套用通用模板。
4.2工作范围覆盖的完整性与针对性5分对照本公告第二条对应类别工作范围逐项响应:全部响应且每项均载明具体实施方法,得5分;响应但1至2项未载明具体实施方法,得4分;3至4项未载明,得2.5分;未载明具体实施方法达5项及以上,得1分;未逐项响应,得0分。
4.3工作方法、技术路线与关键程序4分优(3.2至4分):核查方法、抽样比例、重要性水平与风险评估标准明确,程序可直接执行;良(2.4至3.1分):基本明确,个别环节缺少操作性;中(1.2至2.3分):仅原则性描述,无法据以执行;差(0至1.1分):未提出具体方法。
4.4进度计划与关键节点安排3分载明进场、资料清单提交、初步成果、正式成果等节点且细化到“日”,并配套人力投入安排的,得3分;节点明确但未细化到“日”的,得2分;仅列阶段划分的,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
4.5与其他中介机构及管理人的协同机制3分明确提出与另两类机构的数据衔接、口径统一、成果互认安排及争议处理机制的,得3分;仅提出配合原则的,得1.5分;未提及的,得0分。

5. 服务承诺与配合义务(10分,三类通用)

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
5.1进度承诺的可核查性与保障措施3分承诺进场、初步成果、正式成果三个节点并均细化到“日”,且配套人员投入与驻场安排的,得3分;承诺到节点但未配套保障措施的,得2分;仅作原则性承诺的,得1分;未承诺的,得0分。
5.2逾期违约责任承诺2分自愿承诺逾期提交成果文件按服务费用总额一定比例(不低于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同意写入服务合同的,得2分;未承诺的,得0分。
5.3驻场与人员稳定承诺2分承诺服务期内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驻场(彭州市或成都市现场),驻场人员不少于3人且每人每周驻场不少于3个工作日,得2分;承诺驻场但人员数量或驻场天数低于上述标准,得1分;未承诺,得0分。
5.4响应时限承诺1分承诺接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得1分;48小时内到达,得0.5分;超过48小时或未承诺,得0分。
5.5后续衔接与不中断服务承诺2分承诺列席债权人会议、配合后续重整程序衔接,且承诺不因费用支付时间延后而中止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得2分;仅承诺其中一项的,得1分;未承诺的,得0分。

6. 报价(15分,三类通用)

评分方式计算公式与规则
低价优先法报价得分 =(该类别全部有效参选报价中的最低报价 ÷ 该参选机构报价)× 15,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报价规则:

1.报价应为参选机构完成本公告第二条对应类别全部工作范围的总价包干金额,包含税费、差旅、食宿、资料、外部询证、必要的检测鉴定等全部费用,并作为服务费用的最高上限;除管理人书面确认新增工作范围外,不因工作量增加而调整。

2.报价函应同时以大写和小写载明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参选机构只能有一个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或附条件报价。

报价及参选文件有效期为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有效期内,参选机构不得撤销或者修改其报价及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异常低价审查:参选机构报价低于该类别全部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50%的,评审小组应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本构成说明及履约保障措施;未提交或不能合理说明的,作无效参选处理。

(六)业绩与人员的认定规则

业绩认定:

1.业绩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报名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或委托书出具日为准。

2.每项业绩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材料不全的不予计分:①服务合同或委托书;②成果文件首页及结论页(涉商业秘密的可脱敏处理);③委托方或人民法院出具的服务完成证明(①②③中至少提供两项,其中①为必备)。

3.同一项目在不同评分因素中不得重复计分;同一项目同时符合多个评分因素的,按得分最高的因素计一次。

4.项目负责人业绩须能体现其本人姓名,以成果文件签署页、委托方证明或机构书面确认为准。

5.以分支机构名义承办的业绩可计入该分支机构;以总所名义承办、由分所实际执行的,须提供总所书面确认。


人员认定:

1.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机构注册执业人员,且社会保险由本机构缴纳(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2.团队人员须提供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同一人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类别的项目负责人;同一人员在多类别参选文件中重复出现的,仅在其社保关系所在机构及所报类别中计分一次。

4.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一经确定,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擅自更换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服务合同。

(七)计分与汇总规则

1. 评审小组成员独立打分,逐项填写评分表并签名。

2. 各分项打分不得超出规定分值区间;超出的,该分项按0分计,并由该评委书面说明理由,附卷备查。

技术分(85分)=各评委技术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评审小组为5人)。

报价分(15分)由管理人工作人员按统一公式计算,不由评委打分,计算过程由监督人员复核。

总分=技术分+报价分,保留两位小数。

3.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名;有不同意见的,应书面载明理由并附卷。

(八)排序与定标

1. 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2. 总分相同的,依次按下列顺序确定优先顺序:①报价低者优先;②类似项目业绩得分高者优先;③项目团队人员配备得分高者优先;④工作方案得分高者优先。仍相同的,由评审小组记名投票,以过半数确定,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3. 每一类别推荐中标候选机构1名、备选机构1名(按排序顺位)。中标候选机构放弃、被取消资格或未按期签订合同的,由备选机构顺位递补。

4. 管理人根据评审报告确定中标机构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九)无效参选情形

参选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参选文件作无效处理:

1.逾期送达,或未按本公告要求装订、加盖公章、密封的;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3.报价函未载明服务费用最高上限,或载明两个以上报价、选择性报价、附条件报价的;

4.报价低于成本且不能合理说明的;

5.提供虚假材料、隐瞒利害关系,或与其他参选机构、管理人工作人员串通参选的;

6.参选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

7.同一类别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参选文件的;

8.法律、法规及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澄清、结果告知与监督

1. 本次评审以书面参选文件为准,不设现场答辩。评审小组认为确有必要澄清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参选机构澄清;澄清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不作为加分依据。

2. 中标结果以书面《中标通知书》为准,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其他参选机构不再另行告知,参选材料不予退回。

3. 未中标机构可自中标结果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查询本机构得分及排序;管理人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但不提供评审小组成员个人打分及其他参选机构的参选文件。

八、签订合同及工作要求

1. 中标中介机构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团队组建并进场开展工作,并在【7】日内出具正式中介服务成果文件(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2. 中标中介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管理人签订合同。中标中介机构的参选文件及其相应承诺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相应服务合同为准。

3. 如中标中介机构未按本公告要求签订合同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其承担报价函载明的成交价10%的缔约过失责任。

4. 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询管理人(【孙迪】律师,联系电话:【15186209714】)。

5. 中标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商业秘密、未公开的重整信息及其他非公开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利用该等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保密义务不因服务合同终止或者解除而免除。

6. 中介机构就本项目形成的成果文件,其使用权归临时管理人及债务人所有。服务合同终止、解除或者工作完成后,中标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临时管理人要求返还或者销毁其持有的债务人资料及复制件,但依法应当归档保存的工作底稿除外。

7. 服务合同签订后,由临时管理人报彭州市人民法院备案。中介机构的服务地点为债务人住所地(成都市彭州市)及临时管理人指定的其他地点,并应当按照本公告及服务合同的约定驻场服务。

8. 中介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出具不实报告,给债务人、债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审计、评估、造价机构选聘参选报名表》

附件2:《报价函(格式)》;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4:《无利害关系及无处罚、无失信声明(格式)》;

附件5:《保密及廉洁承诺书(格式)》。



四川欣康绿食品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四川欣康绿食品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造价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附件2《报价函(格式)》.docx 下载
附件4《无利害关系及无处罚、无失信声明(格式)》.docx 下载
附件1《审计、评估、造价机构选聘参选报名表》.docx 下载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docx 下载
附件5《保密及廉洁承诺书(格式)》.docx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