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美新兴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

北京冠美新兴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10 公 开 人:北京冠美新兴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59次
  • 打印

北京冠美新兴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562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根据杨玉龙的申请,裁定受理北京冠美新兴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美新兴桥口腔医院”)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626日指定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5630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为保障各位债权人合法权益,顺利推进破产清算各项工作,请冠美新兴桥口腔医院债权人于202589日前按照以下要求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一、申报债权应提供如下材料:

1.《债权申报表》(附件1)

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债权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件2)

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3)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债权人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附件4

4.《承诺书》(附件5)

5.证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及其数额的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各文件的填报要求详见《债权申报填报说明》(附件6)。

二、债权申报方式

申报人应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表》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证据材料。提交材料需使用A4纸张打印,需填写的部分应使用蓝黑、碳素墨水书写。

经签字、盖章的债权申报材料,需将原件扫描件发送给管理人联系人邮箱:huqin@splf.com.cn,原件纸质版按照以下信息快递寄送至管理人: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3层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胡琴

联系电话:15010251393

三、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安排,北京冠美新兴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819日下午14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本部一层东1-10法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序召开,请各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3日前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沟通参加债权人会议事宜。

 

                      北京冠美新兴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10


附件

附件6:债权申报填报说明.docx 下载
附件4:债权人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docx 下载
附件2:法定代表人_负责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债权申报通知-冠美新兴桥口腔医院.pdf 下载
附件5:承诺书.doc 下载
附件3 :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1:债权申报表.xls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