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金鑫能源有限公司债权登记公告

威远县金鑫能源有限公司债权登记公告

公开时间:2021-02-27 公 开 人:四川朴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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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金鑫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登记公告

(2021)金鑫能源破管字第8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127日作出(2020)10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威远县金鑫能源有限公司(下称金鑫能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并20201210作出(2020川破申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审理金鑫能源公司破产清算案,2020122日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指定四川朴治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清算案管理人,根据破产清算工作的需要,破产管理人决定对金鑫能源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请与威远县金鑫能源有限公司有未了结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于2021430日前持合法有效的凭据向管理人登记债权。

一、申报登记债权范围

2020127日(不含当天)前与金鑫能源公司形成的债权。

二、须提交的材料

1.债权人是自然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台胞证、港澳居民往来大陆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2.债权人是单位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主体合法的其他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3.有效债权凭证,包括债权形成原始依据(合同、履行凭证、担保书、保证书、裁判文书、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已申请执行的证明等);

4.债权人法定代表人及日常联系人的通信方式(含邮件地址及电话)

5.《债权申报表》、无其他未申报债权承认书、《债权申报材料清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见附件)。

三、申报登记方式(任选其一)

1.现场登记:每周一至五9001200  14301730,如有其他时间请与相关人员联系确定,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128号金海沸城1005室四川朴治律师事务所办公室,电话:李刚律师15828711470 林建华律师13990509657

2.邮寄登记:用中国邮政EMS寄送(收件人:李刚律师,电话:15828711470,林建华律师,13990509657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128号金海沸城1005)。

威远县金鑫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227


附件

无其他未申报债权承诺书.docx 下载
债权申报材料清单.doc 下载
授权委托书.doc 下载
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
债权人申报债权及行使权利须知.docx 下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ocx 下载
负责人身份证明.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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