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1-08-20 公 开 人:武汉经纬液化气船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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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7月27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鄂0107破申32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经纬液化气船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8月13日指定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公告,现管理人就债权申报具体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武汉经纬液化气船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9月27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武汉市沿江大道160号时代一号写字楼23层1室,联系人及电话:熊志远,15972740594,027-85809633)书面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所需提交的资料详见本公告附件,请债权人自行下载,详细阅读《债权申报通知》后,据实填写申报。


附件

债权申报-附件5: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等计算表.docx 下载
债权人申报-附件6:授权确认书.docx 下载
债权申报-附件2:债权申报表(附填写样本).docx 下载
债权申报-附件3:信息确认书(附填写样本).docx 下载
债权申报-债权申报通知.docx 下载
债权申报-授权委托书(样本).docx 下载
债权申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样本).doc 下载
债权申报-附件1:申报人声明.docx 下载
债权申报-附件4:债权申报材料清单.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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