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弘扬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公告

贵州弘扬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13 公 开 人:贵州弘扬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781次
  • 打印

贵州弘扬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公告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根据黔西市美丽鸟建材经营部的申请,受理贵州弘扬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5日指定贵州伍尊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州弘扬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之规定,就债权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债权申报

贵州弘扬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4月14日前书面向贵州弘扬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申报事项,请下载本公告附件债权申报资料按要求填写或者与管理人联系索取债权申报资料)。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上述债权申报资料及参考范本可登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 息网(http://pccz.court.gov.cn/) 下载(如遇下载问题请联系管理人)。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定于  2025年4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在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前述机构债权人提 交的文件均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应明确包括出席债权人会议并全权授权受托人行使表决权,具体授权委托书参考范本可向管理人索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所函。如因会议时间及地址发生改变,将另行通知。

三、特别说明

(一)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贵州弘扬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贵州弘扬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四、债权申报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债权申报方式:现场申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邮寄申报、电子邮件申报均可。

(二)现场申报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锦名都4楼贵州伍尊律师事务所(采用现场申报债权方式的,请提前告知管理人)。

(三)债权申报邮寄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锦名都4楼贵州伍尊律师事务所(采用邮寄申报债权方式的,请在邮寄后通过电话通知管理人)。

(四)管理人联系人

邓   继律师:18748573086  

王乾隆律师:16608536888

债权申报电子邮箱:760718384@qq.com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一日

 


附件

申报材料六(诚信申报保证书).docx 下载
申报材料八(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申报材料四(债权申报证据清单).docx 下载
申报材料一(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贵州弘扬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公告(1).docx 下载
申报材料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下载
申报材料五(债权申报信息确认书).docx 下载
申报材料三(债权申报书).docx 下载
申报材料二(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

加载中...